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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郁闷 : 2008-11-12 18:11:38


【用户】
44432401
       
   我们的待遇什么时候可以跟上地方公安
管理员[admin]回复: 2008-11-13 8:45:18
    “面包会有的”!现在国家很关心森警,核定和下达了专项的政法编制,经费问题有望解决。我们的待遇跟上地方公安的曙光就要照耀到广大森警了!
border=0 border=0 nelove@163.com 回复这条留言
  主题: 为何不能尽快做到? : 2008-11-9 20:09:39


【用户】
lsjtz
    我上次留言请增加文章提交者修改的功能.管理员也承诺尽快处理.但是至今尚没有见到增加此功能.因此请管理员将我已经提交的奥运安保日记(摘录)先删除.我提交修改好的版本.请尽快删除为盼.因涉及保密问题.谢谢
管理员[admin]回复: 2008-11-9 20:08:15
    文章已删除。因“增加文章提交者修改的功能”的处理涉及到较大的技术问题,处理起来很费工夫,所以一下子较难处理。请谅解!非常感谢你对网站的关心、关注和参与。祝你一切顺利!!
border=0 border=0 gjll88@163.com 回复这条留言
  主题: 为什么不能复制法律法规 : 2008-11-6 19:55:17


【游客】
细雨
你们这个网站办得相当好,法律法规中的有些规定是我没见过的,我想把它复制下来作为办案方面的参考,但是为什么其中的法律法规不能复制呢,应该让大家共同学习借鉴嘛,期待你的答复
管理员[admin]回复: 2008-11-7 9:09:00
    你的这个建议不错,处理中!在处理之前,如你急需那些文件,请发电子邮件到我的邮箱中我会发送文件给你的。
    我也是一名森林警察,办这个网站的目的就是为森林警察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我会热心地为大家服务的。谢谢你对网站的关注!
    电子邮箱:faluyu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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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森林招警 : 2008-11-6 22:59:50


【游客】
勇士
你好,我想问下森林公安有招警的计划吗。。森林公安是公务员吗。。警校毕业的怎么才能进森林公安系统工作啊。。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的怎么才能进去啊。。。。
管理员[admin]回复: 2008-11-7 8:53:34
   你好!全国各地每年都有招警计划。森林公安是公务员,警校毕业后参与招警地的入警考试,通过后方可进入森林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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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咨询案件 : 2008-11-6 19:50:26


【游客】
细雨
我们在路上查获用车辆装载的活树木(如黄桷树、香樟等),应该以什么法律条文来处罚呢
管理员[admin]回复: 2008-11-7 8:50:05
    你说的情况不太清楚,是盗伐、滥伐?还是收购明知是盗伐来的林木。由于案情不太明,不好定论,但总的来说这类案件的处罚依据是《森林法》及其实施细则。对这个问题,你也可以到[森警时空]发贴参与讨论。
    地址:http://www.sjskw.com/bbs/forumdisplay.php?fi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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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林地管理的有关规定 : 2008-10-31 7:03:10


【游客】
晴儿
    我想了解一些有关林地管理的有关规定,能说说吗?
管理员[admin]回复: 2008-10-31 7:05:49
  林地是森林资源的载体和重要组成部分,林地管理是国家用来维护土地所有制,调整林地关系,合理组织林地利用,以及贯彻和执行国家在林地开发、利用、改造和保护等方面的决策而采取的行政、经济、法律和工程技术的综合性措施。林地管理是森林资源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工作包括林地的认定和分类、林地权属管理、林地使用权流转、征占用林地的审核、临时占用林地和林业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审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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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刑事案件咨询 : 2008-10-29 18:37:07


【游客】
李三
    刑事案件,三个犯罪嫌疑人其中一人潜逃能否立案、审判?
管理员[admin]回复: 2008-10-29 18:39:17

    不影响立案,但是若同案犯未归案,则无法侦查终结,而进入起诉,审判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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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失火烧山林,会被判刑吗? : 2008-10-29 18:35:57


【游客】
汉子
    如果不小心把一个山丘的树烧毁了,但没有造成他人伤亡。要负法律责任吗?
管理员[admin]回复: 2008-10-29 18:38:51

    你说的情形应是失火案。根据刑法的规定: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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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如何办理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 2008-10-29 18:14:00


【游客】
村汉
    我想养殖国家保护的动物,不知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还有要办什么证件?还有什么注意的事项!
管理员[admin]回复: 2008-10-29 18:23:03

    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办理程序:

    1、经营利用单位或个人向当地区县林业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2、区县林业局根据申报的经营利用内容发给《经营利用申请表》; 

    3、区县林业局核实经营的内容和规模、供货渠道和方式; 

    4、区县林业局报请市林业局,根据经营利用单位或个人申请经营种类在我市种群数量情况和驯养繁殖情况审查批准,代替省林业厅颁发《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原则上不考虑经营利用,特殊需要由市林业局审核后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按权限批准核发《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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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穿山甲驯养合法吗? : 2008-10-29 18:17:15


【游客】
林枫
    我想办一个穿山甲驯养场,不知穿山甲驯养合法吗?
管理员[admin]回复: 2008-10-29 18:22:11

    穿山甲属于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驯养野生动物必须向林业管理部门(就是林业局)申请并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 应这样操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需提交下列手续: 

    1、合法的野生动物来源凭证; 

    2、有经营的场所; 

    3、有足够的资金来源; 

    4、有资质的技术人员和兽医师; 

    5、本人申请; 

    6、县林业局现场勘验审核,省内一般保护野生动物报市林业局批准,其它报省林业厅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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